集團各部門、分(子)公司:
為進一步規范外出考察活動,加強黨風廉政建設,提高考察實效,根據相關規定,現就加強外出考察監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是事前審批,明確外出考察目的與議程。制定詳盡且合理的每日行程計劃,包括訪問單位、聯系人、洽談主題、交通方式、住宿地點等。行程安排必須緊湊、高效,無冗余時間。同時考察團所有成員出行前須簽署《廉潔自律承諾書》,明確承諾不擅自更改行程、不參與公款旅游,并知曉違規后果。
二是事中監督,隨機視頻抽查。要求考察團隊每日通過工作群等方式,匯報當日工作進展、現場照片、次日計劃,在符合規定且告知員工的前提下,可利用通訊工具定位對行程進行輔助核實。確因工作需要變更行程或延長在外時間的,必須通過正式渠道向審批人進行事前請示,嚴禁先斬后奏。
三是事后審核。財務部門報銷時,必須核對公務發票、考察日程、出差審批單的時間、地點是否完全吻合。對任何不一致的情況(如發票地點與考察地不符)要重點審查,堅決不予報銷。考察結束后,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詳實的考察報告,匯報工作成果、學習心得及后續行動建議。報告質量作為報銷依據之一。
附件:廉潔自律承諾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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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9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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